鐵道殺警案無罪!律師曝法律「千年演化」:除非大家同意

▲去年 12 月 30 日因公殉職的鐵警巡官李承翰紀念銅雕揭牌。(圖/翻攝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去年 12 月 30 日因公殉職的鐵警巡官李承翰紀念銅雕揭牌。(圖/翻攝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去年鐵路警察李承翰遭鄭嫌持刀刺死殉職,今( 30 )日一審判決出爐,鄭嫌無罪,強制治療五年,再度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林智群也提出見解,並用「2千年」來的法律演化來比喻,更感嘆「除非大家同意修法,廢除一堆例外規定,不然這樣的判決,還是有可能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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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因為處理補票糾紛,遭鄭嫌持刀刺死殉職,引起台灣社會震驚。而今日判決一出爐,再度引發輿論譁然。對此,林智群也表示,「完全可以理解大家的憤怒,特別是警察,明明執行公務,莫名其妙被殺,然後你跟我說大家誤會一場,無罪?行兇者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處理逃票紛,遭持刀捅的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員警李承翰。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處理逃票糾紛時,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今日嘉義地方法院宣判鄭男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圖/Nownews資料照)

林智群也用 2 千年歷史法律演進作為比喻,從劉邦保留殺人償命的約法三章到後來逐漸發現各種不合理的事件,逐漸開始制定出一堆例外規定,他說明「法律是這樣慢慢演化的,這些法條,你可以不喜歡它,但不能假裝它不存在,它既然存在,法官就不能視而不見,它既然存在,就有被適用的可能」。

林智群也感嘆地說,「除非大家同意修法,廢除一堆例外規定,恢復到2000年前的刑法概念,殺人者死,不然這樣的判決,還是有可能會出現,然後大家指著法官說司法不公、恐龍法官,忘記了自己選出的立法者才是決定這些法條的來源」。(編輯: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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