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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美國的鼓勵消費金,最高金額每人 1200 美金(約新台幣 3 萬 5 千),非人人都可得;並補充自己就沒有拿到,「但一思考到合理性,政府制定收入門檻是正確的」。
廣告小妹也提到,自己雖然是川普支持者,但對於這次聯邦政府「廣發現金」的方式不贊同,因為「除了失業補助金,政府還給失業者發了每週 600 美金,可領 12 週的紓困金,並於 7 月底之後遞減」。
不過這樣也讓部分勞工失業期間領到「失業補助金 + 紓困金 + 鼓勵消費金」,比原先他們還有工作時領的還多,因此廣告小妹認為「美國的申請失業補助的人數已不適合作為經濟指標參考」。
隨後針對台灣1萬元紓困方案,廣告小妹也認為,「申請門檻確實嚴苛了些,但是全面鬆綁也是失去了其意義增加全民負擔,改發消費券也是會有得吵。簡言之,紓困是難題,怎麼設計都會有漏洞」,並感嘆地說「給政府一點時間調整方案,該抗議的抗議該罵的罵,但別覺得政府不顧老百姓。真的不顧你,全台舉債每人發二十萬元現金簡單又討喜」。(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