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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原 Po 也分析「消費券沒辦法夥同電子支付、信用卡使用,信用卡公司沒意外肯定是會有加成及加碼等,每家應該都會推出自己的組合,就像百貨周年慶信用卡滿額一樣的概念,那民眾為了信用卡公司多給出的 bonus ,多刷造成的經濟效益部分就是有利於三倍劵最後的貢獻值嘛」。
對此他就總結兩者立足的基準點不相同,三倍券的經濟效益最後不會比消費券差,而網友則回覆「基本上拿了振興卷也不用折現金, 12 月期限這麼長,需要用的時候再用就好」、「可是以前馬政府沒要求你先花先繳」、「那你要拿去存在電子支付,還是找零換成現金」、「一般人不管這個,只會知道你發兩千還扯一堆」。(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