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舉例來說,某 A 名下在台北市與新北市各有一間房子,若沒有進行全國歸戶,那麼在資料的呈現上,就會被計算「持有一房」兩次(因在台北市與新北市,某 A 都只有一間房子)。
換句話說,內政部新聞稿所發佈的多屋者數據,只能詮釋為「在同一縣市」持有四間房子以上的多屋者,而如果進行全國歸戶的動作,實際上全國不分縣市持有四房以上房子的多屋者,所擁有的房子不是 47.7 萬、而是 176.9 萬,占房屋總數的 15.1%。
若再針對持有房屋的家戶進行「歸戶」動作,把未成年小孩名下所持有的房屋,也正確納入持有多屋者的統計當中,那麼這數字還會再增加。
彭揚凱最後結論,內政部所引用的數據不夠精準,只能看出「在同一縣市」持有四間房子以上的多屋者,而不是一般大眾所關心的「在全國」持有四間房子以上的多屋者,因此根據失真數據所得出的結論,「囤房問題有限」便難以說是符合現實,若據此否定囤房稅的必要,恐難服眾,無助公共政策良性討論。(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