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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族認為,機車反停的優勢在於「有足夠的停車、牽車空隙」和「好將機車牽出」,「後照鏡,不會卡到」、「路面通常向外低傾,所以重機如車頭朝外,要離開時不容易。但如果車頭朝路中間,離開時靠本身動力就可以輕鬆克服路面傾斜度」、「這樣才正確且安全」、「聰明的人」、「這種停法不僅騎出去時方便,又因為道路就在視線正前方,也較容易查看路況,安全性比現在大多數的停法還高」。
實際上,機車需按「順行方向」停車,根據《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對於機車停放於停車格,並無規定車頭應當朝內或朝外,僅規範停放於騎樓內,後輪應與建築線標齊;《臺北市機器腳踏車及慢車停放規定》也無對於機車停放停車格,車頭應向內或向外,僅規定機車停於騎樓內,車頭須向內,後輪後緣應與建築線標齊。(編輯:王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