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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有另一塊炸雞沒熟,他向店員反應「這次不會再丟回去炸了吧?」店員表示「吃過就不會」,會再換新的。原 PO 立刻說:「可是剛剛第一隻你們就回鍋再炸啊,我們都咬過了,再丟回鍋這樣對後面的客人很噁心耶」。原 PO 表示,店員竟直接臭臉,稱不知道已經被咬過。
原 PO 也說明並沒有要公審店家,只是純抱怨,但無論有無咬過,也需撥開炸雞才會知道有沒有熟,更何況食物上過客人的桌子就會有衛生疑慮,後來店長雖有致歉,但她認為「要做餐飲業基本的衛生常識要有吧,現在還肺炎期間欸!」也向其他可能吃到家人口水的客人說聲抱歉。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真的好噁心」、「餐飲業食物離開員工或上桌了就不能再使用了呀」、「其實高溫 180 度油炸超過 10 秒,細菌病毒就已經死光了,啊撇除這個還是很噁啦」、「雖然覺得油炸會把口水的病毒殺死,但還是不太能接受」、「 OMG ,真的噁心到爆」。(編輯:郭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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