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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 PO 就在 PTT 上發表對於罰金的看法,這位車主亂停車的程度,非常嚴重,還因此害人無法下山,結果才罰 1200 元,沒打方向燈就要罰 3600 元,讓他認為並不合理,並接著說到「立委諸公們,是不是該研擬一下這種亂停車的罰則,應該上調兩萬,吊扣駕照了?」
許多網友看完後,紛紛表示贊同,「這樣的金額合理嗎?」、「有沒有搞錯,違停還亂嗆人,也開太少了吧」、「應該說,要可以強制拖吊,費用算違停車主的」、「都擋成這樣了,不知道警察不拖吊的理由是什麼」、「不然車主要是七天才回來,不就車子要被擋七天?」、「請苦主截個圖每兩小時檢舉一次」、「換個角度想,可以舉證損失的話就能要對方賠了 」、「兩小時可以開一單,看車主和警察要不要玩他」、「不能下山那是刑法強制罪,跟道路交通安全無關」。(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