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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警官接著指出,男童不聽勸阻,繼續丟浮板,甚至直接砸中其左眼,連忙嚴重告知對方,「真的不想跟你玩了,請你離開」,後來男童再度拿起水槍射擊,自己 3 歲女兒被射中眼睛,露出難受表情,才大喊「你太過分了,你不要走,你的父母親到底在哪?」並試圖攔住男童,同時詢問周邊遊客,誰是父母?
針對男童被掐脖子壓入水中一事,陳警官解釋,是因在水中一度重心不穩,造成男童全身進入水中大約 1 秒,立即將對方拉起,雖用手「提著」他的脖子,但力道有控制,不至於造成傷害。而在遊客紛紛指責他欺負小孩時,該男童父母一直未現身,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只能轉身回去安慰子女,並先帶其離開。ˊ
陳警官提到,事後雙方到派出所,男童父親全程不在泳池邊照顧兒子,也未目睹過程,卻指控他「殺人未遂」,即便看完監視器,男童父親也不願意和解,堅持提告。而陳警官則反告誣告、傷害及強制罪,最後他強調,「我想澄清的是,本人擔任警務人員,秉持知法守法,決不會欺負弱小,若泳池業者願提供影帶,真相即可大白。」
根據綜合媒體報導表示,因雙方說法有落差,雙方皆提出告訴,如今監視器已交給警方還原真相,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續將交由桃園市警局處理。(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