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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當下直接找勞工局來,順便把一年多的加班紀錄跟出缺席時間攤給人資看,順便告狀公司不給加班費,據說當時人資主管看了臉整個綠掉,後來無法要我朋友賠錢,還補發加班費給我朋友,聽說拿了快十萬」。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慣老闆就是欠電」、「故事真精彩,滿分」、「很多人資都站在公司那邊的啊,不知道是不是有算業績==」、「台灣勞工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笑死,反賺十萬,但加班本來就該拿」、「有些公司的人資真的不知道在跩什麼的」、「遇過好的人資也有很扯的」、「真的精彩」、「太神啦!這個反噬,慣老闆不給加班費就是廢」。(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