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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也紛紛回應,「我也怕曬,但我不會這樣躲太陽,因為之前差點撞到躲太陽的人」、「這樣真的很危險,差點就要出車禍」、「會不會罰太少!最好再多個0」、「我之前突然差點撞上躲太陽的車,我後面是公車欸」、「不要為了貪圖一時的涼快,賠上一輩子的命阿」、「躲大車旁邊根本看不到,不要命了嗎?」、「才三百?真的要嚴懲這行為....這攸關我的命欸」、「我還要命欸,這真的罰太輕」。
事實上,用路人為躲避太陽,在紅線上或公車停靠區停車,已經觸犯違規臨時停車,經檢舉可開罰300元至600元,停在黃網線則可以開處600到1200元,越線或壓在斑馬線則可開罰900到1800元,若停在左右轉專用道,出現妨礙後車前行情況,可以開罰600元至1800元。
而用路人如果沒有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最高可以開處24000元罰鍰,如果因此造成車禍情況,將面臨肇事責任、吊銷駕駛執照,用路人要特別注意。(編輯: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