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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日前特於交通尖峰時段,在台南市市交通事故前十大事故路口之一的健康路、南門路口,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向路過的行人與騎士宣導,自9月1日起將於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1個月。
警方說明執法三大認定原則,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3公尺,低於3公尺可取締;若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執法時會盡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若不聽指揮衝過去,可逕行舉發。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路口慢看停」觀念,接近路口,減慢速度;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暫停,讓行穿線(斑馬線)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提醒,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斑馬線)的方式,即「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也提醒機車騎士,騎車遵循號誌標線及禮讓行人、行人絕對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