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美豬議題,外界認為農委會是「突襲開放」或「被告知開放」,陳吉仲表示,並不能說是「被告知」,過去4、5年期間也經常跨部會討論美豬開放政策,且是在這2、3禮拜拍板定案;例如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提出的每日吃33塊瘦肉精排骨、連續5至10年才會超標,就是他們早在2019年就有做出安全風險評估,才會有這項數據。
至於到底如何分辨肉鬆、貢丸等加工品的豬肉來源?陳吉仲說,包裝食品依照食安法規定,都被要求要加註豬肉原產地國;而外界疑慮較多的散裝食品,例如小攤上的貢丸、肉包、自助餐排骨等,衛福部去年也已公告標示法規,並已於上周正式預告,對於業者產地標示不實,最高可罰到400萬;此外,政府也正在研擬「吹哨者」條款,鼓勵員工內部檢舉,預計近幾個月內完成。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公布草案,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的包裝食品,應在容器或外包裝以中文顯著標示該原料的「原產地(國)」,且規範以「屠宰地(國)」做為原產地的認定依據。依食安法規定,應標示而未標,可處3萬至300萬元;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
另外,農委會上周預告開放牛及豬隻用萊克多巴胺藥物飼料添加物,被外界質疑將在國內開放使用瘦肉精飼料,陳吉仲再度強調,這是比較2012年馬政府開放每年的模式,預告只是配合衛福部殘留容許量制定作業,不會開放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