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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指出,由標準局進行品質部分檢測,項目包括「一般構造」及「床邊護欄之安全性」;另分別由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等規定進行檢視。
在品質項目部分,共檢測10件,其中8件符合規定,其他2件為護欄本體孔洞過大、床圍本體孔隙、床邊護欄構件與底架間過大以及床邊護欄製造商未建議床墊最大厚度;標示項目部分,有5件符合規定、另5件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情節則分別有為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缺漏商品尺度、製造商名稱和地址未以中文標示及未以繁體中文標示。
消保處表示,就「品質項目」經檢測不符合規定,且未依規定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者,倘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2項規定,處以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另「標示項目」經查核不符合規定者,違反「商品檢驗法」部分,倘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標準局將依該法第60條及第63條規定,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至違反「商品標示法」部分,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已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該法第15條規定查處在案。
消保處提醒民眾,於選購及使用時應注意商品是否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並在使用前應詳細閱讀適用年齡、警告與注意事項及使用方法等資訊;組裝完後,應檢查床墊與護欄間之縫隙是否會擴大,網子是否會脫落、損壞或框架彎曲等異常情形,以免造成兒童頭部或手腳甚至身體被夾住而產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