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口罩鋼印規定上膛 食藥署:沒鋼印的年底前全回收

▲食藥署今(10)天針對醫用口罩相關鋼印,公告最新標準。(圖/Nownews資料畫面)
▲食藥署今(10)天針對醫用口罩相關鋼印,公告最新標準。(圖/Nownews資料畫面)

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先前台灣口罩國家隊頻出包,加利科技,豪品公司,接連被踢爆從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用口罩,並且混用到醫用口罩中,對此指揮中心下令,要求國內業者生產醫用口罩,必須標示相關鋼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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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根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鑑別品項的國內產製平面式醫用口罩產品(包含一般醫用及外科手術口罩;排除標示或宣稱具N95〔等同或以上者〕效果的醫用口罩,及專供外銷用的醫用口罩),都要在每片口罩上,且距離邊緣1.5公分內,以鋼印標示「MD」(即Medical Device之縮寫)及「Made In Taiwan」字樣,且字高不得小於0.4公分。

而且這項公告將從109年9月17日起,國內產製的平面式醫用口罩,所有廠商都必須遵照這個新規定,在醫用口罩上打上鋼印,而過去在109年9月16日前,國內合法生產的平面式醫用口罩,如果沒有能依公告規定標示MD、MIT,將給廠商3個月時間,在109年12月17日前收回市售品,並且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才能販賣。

甚至為了亡羊補牢,食藥署發布公告還強調,因全球新冠肺炎的疫情防疫需求,為了保障國民使用醫用口罩的品質及達立即遏止口罩混攙情事發生,屬於緊急且有立即施行必要的情形,將預告天數特別縮短到3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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