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震高鐵4車次延誤 旅客未搭車票一年內可退

▲台南地區 17 日晚間連續發生 3 起地震,購買因地震影響車次旅客,若車票未經使用,一年內都可免費辦理退票。(圖/記者陳致宇攝)
▲台南地區 17 日晚間連續發生 3 起地震,購買因地震影響車次旅客,若車票未經使用,一年內都可免費辦理退票。(圖/記者陳致宇攝)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台南地區 17 日晚間連續發生 3 起地震,最大芮氏規模達 5.2 ,為此高鐵啟動嘉義至台南區間災害告警系統,導致部分車次延誤,高鐵表示,因地震屬天然災害,不適用延遲退費之規定,購買因地震影響車次旅客,若車票未經使用,一年內都可免費辦理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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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表示,因 17 日晚間 23 時 03 分台南地區地震影響,啟動嘉義至台南區間災害告警系統,部分路段( TK260.7~279.1 )測得第三級地震告警,為確保營運及旅客安全,行經地震區域 693 、 295 、 333 、 598 車次列車於雲林、嘉義、台南車站臨時停車。

高鐵指出,事發後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並派維修人員趕赴受影響區域,確認各項設施、結構安全且土木設施均不受影響後,各車次列車依標準作業程序,陸續恢復運行,地震應變期間也於車站及列車,加強對旅客廣播,說明延遲情形,並準備礦泉水供旅客取用,同時調派計程車於各車站等候接駁,於列車到站後,全力協助運送旅客。

相關退費及退票規定部分,高鐵說明,因地震屬天然災害,非可歸責高鐵,不適用延遲退費之規定。凡購買因地震影響之車次,若車票未經使用,旅客可自原乘車日起一年內,持原車票至各車站售票口辦理全額退票,免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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