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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指出,台中市政府於本月 2 日函報交通部完成營運前須改善事項,但經檢視所附資料發現尚有疏漏之處,交通部為求時效,同意中市府以電郵抽換附件方式修正資料,經中市府於 11 月 4 日補正資料後,於今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15 條第 2 項准予同意營運。
台中捷運綠線為台中市第一條捷運路線,路線全長約 16.71 公里,共設 18 個車站,總經費為 593.37 億元,由中央負擔 328.34 億元、台中市負擔 265.03 億元。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在捷運綠線後,期待台中捷運可以早日形成路網,目前台中捷運藍線的可行性研究已經完成,並爭取到將經費列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期待市府可以加緊腳步,儘速完成綜合規畫,讓工程及早動工。
林佳龍說,同樣積極爭取的捷運綠線延伸大坑段、彰化段,目前也協助加速可行性研究的審查,並已函報行政院審議,期待讓捷運可以發揮綜效,提供市民更便捷、安全、環保的軌道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