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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吹哨者」道班及調度所領班等基層,交通部表示,雖未如實填報略有疏失,但考量察覺軌道異狀、即時防止事故有功,功過相抵後不予懲處,另獎勵及時察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記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記嘉獎1次則提升為記功1次。
交通部長林佳龍指示,基於「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原則,層級越高的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而自請處分的台鐵局長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導考核」之責,交通部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記過1次之處分。
林佳龍也強調,今年5月19日成功站路段發生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軌事件,顯見軌道養護作業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他籲請台鐵局深切檢討,並全力配合運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應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同時,為協助台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林佳龍指示成立「交通部台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目前已由三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台鐵七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的督導考核,並鼓勵現場基層同仁,提振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