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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為求慎重,此次專案檢查並有實際從事醫療服務業工作者陪檢,同時也大量抽訪基層護理人員;由於資料繁雜須耗時比對,勞檢處將於7月下旬與陪檢人員召開會議確認後,進行後續裁罰事宜。
三、 初步發現亞東醫院可能的違法事實有4項,包括因提早下診或停診,違反勞工意願要求勞工請特休或加班補休;此外,還有超時工作、不當扣薪。以上事實經開會確認,將分別依法裁罰2至100萬元。
四、 勞工局完全無法接受立委的「包庇」說法,新北市連續兩年獲得勞動部勞工行政業務評鑑六都第一,去年勞檢裁罰金額亦佔全國1/5以上(新北:7610萬元,全國;35798.6萬元);外界不應因亞東醫院案,抹滅基層勞檢員辛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