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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外部合作方面,教育局已要求各校與轄區派出所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通盤檢討校園周邊危險熱點,以繪製校園安全地圖,並協請員警於平、假日校園周邊巡邏,學生上、放學及重要節慶時間之安維勤務,必要時得請求警方設置巡邏點、巡邏箱。
其次,學校與周邊商店簽訂「安心走廊」合作契約,即時因應學童安全突發事件;並與里鄰長聯繫,結合社區居民成立「巡守隊」及「校園安心志工團」,增加人力協巡,希望透過如此環環相扣的安全防護網,讓孩子獲得最適當保護。
至於學童配戴哨子、防身警報器、噴霧等防身工具,教育局說明,這部分先前已進行了解,但成效如何尚待進一步評估,主要是遇到緊急事件,學童可能因慌亂而難以第一時間有效遏止歹徒不法行為,因此,應根本強化學生自我防範教育及緊急應變能力,搭配學校與周邊警察、社區的防護網,才能有效保護孩子上下學途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