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機車懸掛汽車牌照 魚目混珠卻被眼尖警攔查

▲警員謝文端發覺重機車懸掛汽車牌照 。(圖/旗山分局提供,2018.04.21)
▲警員謝文端發覺重機車懸掛汽車牌照 。(圖/旗山分局提供,2018.04.21)

記者宋汝夔/高雄報導

天下事真的無奇不有,有民眾騎重機車卻掛著汽車牌照四處亂竄,企圖魚目混珠瞞天過海,却被眼尖員警攔查,依法處罰新臺幣5,400~10,800元並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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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警分局警員謝文端、宋永豐2人,日前於上班途中行經旗山區新旗尾橋時,發覺前方一輛ES-XXXX號重機車,懸掛的車牌尺寸規格與現有的機車號牌不符,2名員警覺得該車及騎士一定有問題。於是一路尾隨機車騎士攔停盤查,並向機車騎士表明身份,隨即請鄰近的旗尾派出所申求警力支援,將騎士帶返勤務處所查詢。

▲警員謝文端於上班途中眼尖,識破重機魚目混珠懸掛汽車牌照事件。(圖/旗山分局提供,2018.04.21)

經查該名機車張姓騎士(50歲美濃人),其所騎用重機車原號牌PLH-XXX已經註銷且繳回監理機關,於是突發其想的將自己所有ES-XXXX號自小客車號牌,懸掛在該部機車上使用,警方另查詢得知ES-XXXX號自小客車號也已經註銷,只是尚未繳回監理機關。

旗山分局呼籲汽機車牌照,如同公路監理機關頒發的車輛身分證,是車輛可以合法在道路上行駛的許可憑證,每輛車在領取牌照後皆有其獨有的車牌,不可以與其他車輛交互使用,亦不可以將車牌借給他車來懸掛以免觸法,如有違反規定者,依法將會被處罰新臺幣5,400~10,800元並吊銷牌照。

▲民眾突發奇想,竟然騎重機車掛著汽車牌照,企圖掩人耳目。(圖/旗山分局提供,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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