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50年來首場國民參審 26、27日兩天登場

▲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與現任法官及庭長共同審理案件。(圖/唐詠絮攝,2018.04.26)
▲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與現任法官及庭長共同審理案件。(圖/唐詠絮攝,2018.04.26)

記者唐詠絮 / 彰化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為了讓民眾了解即將出爐的國民參審制度,於26、27日兩天在第一法庭舉辦首場「國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抽籤選出6名「國民法官」,挑選案件為去年發生在彰化地區的殺人案,與檢察官及法官進行審理,共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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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院長蔡名曜與現場所有參加的國民法官共同座談。(圖/唐詠絮攝,2018.04.26)

院長蔡名曜指出,這是彰化地院50年來的第1次國民參與模擬審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是司法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世界很多國家包括日本及韓國都已經在進行中,不僅可避免法官獨斷裁決,且讓國民法官與現場法官做意見交流,加入民意後可做出更好的判斷。

▲彰化地院50年來的第1次國民參與模擬審理。(圖/唐詠絮攝,2018.04.26)

蔡名曜表示,國民法官先以去年曾經到過法院參訪社會賢達人士,但又沒有任何法學背景的作為優先選擇標準,先寄出80份參加通知,26日上午到院報到的有54位,再抽籤先挑選6位素民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下午就案件進行說明,27日進行審判。

▲彰化地方法院院長蔡名曜與現場所有參加的國民法官共同座談。(圖/唐詠絮攝,2018.04.26)

而國民法官只要符合高中畢業、年滿23歲,無法學背景,都有資格被選為「國民法官」,一旦被選定為國民法官參與開庭審理案件,都有詰問權及判決權,每人領新台幣2000元的國民法官費。但必須符合案件保密原則,不得無故缺席,否則將予以受罰。

▲國民法官很認真地看閱案件資料。(圖/唐詠絮攝,2018.04.26)

蔡名曜說未來的案件,將摒除少年刑事案件、販毒及貪污等,而是選擇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他故意犯罪致人於死者,才會進行國民參與審判。

▲國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說明案情。(圖/唐詠絮攝,2018.04.26)

現場有位住在田尾年紀7旬的社區理事相當興奮地說,能被選任當首場候選國民法官,真的是大感榮耀,因為這是伸張公理正義的時刻,雖然只是模擬法庭,她一定會竭盡所能,為了社會的祥和、國家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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