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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並在台8線25公里、台7甲線、東崎路部署警力嚴正執法,於易發生事故時段加強取締,提升見警率,提醒民眾切勿違規,養成守法觀念,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為維護用路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有超速、超載、蛇行危駕等違規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和平警分局長陳永昌呼籲駕駛人,山區道路狹窄彎曲,請依速限減速慢行,勿跨越雙黃線違規駛入來車道、違規停車、闖紅燈、酒後駕車;警方除加強取締外,並請用路人「尊重路權、禮讓行人、醉不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