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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消防局表示,事故發生在台61線北上約169公里處,也就是線西匝道北上路段,翻覆化學槽車橫跨三車道,且所載運酚外洩,環保署中區毒物處理應變小組等單位到場處理,線西北上路段進行封閉,車流則由警方引導下線西匝道走台17線北上。
▲槽車載運物質為酚,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化物,但仍屬有害化學物質。(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7.22)
環保局副局長林孟弘表示,此次槽車載運物質為酚,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化物,但仍屬有害化學物質,具可燃性、跟皮膚接觸也具有毒性,翻覆後些許酚外洩,但因遇到空氣已凝結成塊狀,未大規模洩漏,空氣中也未偵測到高濃度的酚,「酚」的燃點、沸點都高,屬於第六類毒化物,常作於消毒劑使用。
▲載運化學物質「酚」的化學槽車翻覆事故,駕駛被壓在路底。(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7.22)
和美警分局第五組組長楊士漢表示,莊姓駕駛(彰化縣人)所開的化學槽車,公司向雲林麥寮六輕購買「酚」原料,準備運到新北樹林,不幸在西濱公路彰化線西段發生自撞意外,由車體整個側翻,人被壓在路底,救出已無心跳,送往醫院,由於頭臚變形,明確死亡。
▲駕駛被救出時已無心跳,送往醫院,由於頭臚變形,明確死亡。(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7.22)
楊士漢表示,由於肇事車輛公司研判,為了安全起見,必須出動最大吊車,最後出動兩部吊車,分別為25頓與200噸全吊式,並封閉南北雙向車道,把車頭吊起後把駕駛救出送醫,再把車輛扶正。
▲救難人員封閉南北雙向車道,把車頭吊起後把駕駛救出送醫。(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7.22)
林孟弘強調,初步監測並未發現有高濃度的酚外洩,在拖吊之前,先由化學公司派人出動另部槽車來把化學液體抽走,同步進行酚的回收作業及後續環境清理,由於原料並非廢棄物,將以廢清法第27條污染路面來開罰1200到6000元。
(記者陳雅芳攝影、剪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