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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於2015年率全國之先,開辦祖孫托育補助,係指祖父母及2歲以下孫子設籍且實際托育本縣,幼兒父母2人就業的家庭,爺爺奶奶只要具備托育資格,即可按月獲得縣府發給2000元補助,中低收入戶3000元,低收入戶4000元,通過訓練後若再考取保母技術士證照,爺爺奶奶每人每月還可再多獲得1000元補貼。這項措施已通過中央核備,不受中央托育新制影響,仍將繼續辦理。
有關行政院自107年8月1日起實施擴大育兒津貼補助對象,取消未就業限制,親屬保母托育納入育兒津貼及建立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育兒津貼及建立準公共化托育補助是「申請制」,而目前已申請補助的家長毋須重新申請,不過仍有「排富條款」限制,即綜所稅率要在20%以下者才能申請。雲縣府社會處表示,家裡若有2歲以下幼兒的家長,可從8月1日開始,向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當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育兒津貼。
另新的托育補助措施規定,只要家長將小孩送到和政府有簽約的「準公共化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一般家庭可獲得每月六千元,中低收入戶八千元、低收入戶一萬元不等托育費用補助,減輕家長負擔,有關補助經費由原補助給保母,在縣府極力反應及爭取下改為補助給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