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口湖原綠能專區遭撤不滿 地主陳情縣府自救

▲自救會不滿原劃設綠能專區被撤銷,要求重新評估及劃設養殖區。(圖/記者簡勇鵬攝,2018.10.22)
▲自救會不滿原劃設綠能專區被撤銷,要求重新評估及劃設養殖區。(圖/記者簡勇鵬攝,2018.10.22)

記者蘇榮泉、簡勇鵬/雲林報導

口湖鄉綠能專區地主自救會2百多名鄉民,不滿原劃設綠能專區因嚴重地層下陷區而被撤銷,22日下午由綠能專區自救會會長李春玉率領前往雲林縣府陳情,要求重新評估及劃設養殖區,儘速重新評估農地被撤銷設置綠能設施的決定。由縣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接受陳情書,表示儘速檢討提報中央審查公告,並在二週內現勘聽取地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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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湖鄉地主保留現有專區自救會會長李春玉指出,今(107)年3月16日,行政佔農委會公告修正「嚴重地層下陷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排除雲林縣104年原公告口湖鄉元公告得設置綠能設施區域,以及養殖漁業生產區重疊近221公頃的農業用地範圍。

會長李春玉表示,要求重新評估及劃設養殖生產區,撤回修正公告,展延補件時程及退件重審,明顯荒廢土地一併劃為綠能區,制定全國統一的審查標準,公開透明審查所有申請案件等;並呼籲政府不要推卸責任,強調取消綠能係因與養殖區重疊是不合理的。

口湖原綠能專區遭撤不滿3 ▲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接受陳情書,表示儘速檢討提報中央審查公告,在二週內現勘聽取地方意見。(圖/記者簡勇鵬攝,2018.10.22)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指出,陳情的訴求是政府政策滾動檢討的過程,其中涉及中央、地方不同單位的權責,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綠能政策,對於不利農業區和漁業區重疊部分,已請口湖鄉公所及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重新適地通盤檢討,會儘速積極進行,並通報中央審查公告,至於中央推動時程地方政府無法預估。

陳炳坊強調,將會同口湖鄉公所及縣府相關單位,在二週內到口湖鄉現勘,採取由下而上的檢討劃設機制,儘速提報中央審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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