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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方收到情資後,先於11月27日指揮市調處及警方兵分多路搜索張運炳、張姓競選總幹事(62歲)住處及服務處,現場查扣賄選現金44萬1700元,以及相關通聯紀錄、選舉造訪名冊等,另傳喚廖姓、游姓及簡姓助理及證人等一共10人到案,訊後依選罷法將張姓總幹事聲押獲准。
27日當天檢方同樣傳喚張運炳到案,但他以11月28日至12月14日為桃園市議會第26、27次臨時會為由未到庭偵訊。檢方直到15日議程結束後立刻傳喚他到案,由於掌握確切行賄證據及相關人證,認定張犯嫌重大,檢察官訊後下令當庭逮捕張運炳,依違反選罷法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張運炳為現任無黨籍市議員,曾任中壢市民代表、桃園縣第12、13、15、16、17屆縣議員,並當選桃園市第一屆議員,堪稱資深議員,由於張運炳才剛獲得連任第二屆市議員,沒想到就遭收押,也引起地方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