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是虐童樂園嗎? 教保人員粗暴不當管教竟繼續任職

▲事發後該名教保人員仍繼續於幼兒園任職,目前請假中。(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事發後該名教保人員仍繼續於幼兒園任職,目前請假中。(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又是虐童,這次是教保人員施暴,南市某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以粗暴方式對4歲幼童不當管教,人本基金會質疑,事發至今,該員仍於該幼兒園任職,市府相關單位卻互踢皮球,無積極作為。幼兒園不肯解聘該員,教育局雖介入調查,卻表示教育局無權針對私立幼兒園所任用之教保人員進行懲處;社會局則說要看教育局,因為該員是初犯。而家長在求助無門之下,只好自行將孩子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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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發言人張萍表示,去(107)年中秋節假期,一名4歲幼兒的家長發現,孩子突然出現哭鬧、黏人、不斷干擾母親等異常行為,甚至常常做噩夢。家長一開始向教保人員詢問,欲看監視畫面,該員稱不方便提供,家長遂向園方調閱監視器,該名教保人員施暴事件才曝光,令家長心痛又憤怒。

從監視器畫面中看到,該名4歲幼兒疑因上課不想畫畫,教保人員將其與其他同學隔離,之後遭該員粗暴地拉手臂並自座位往後方拖,拖行力道大到連座椅也被扯至後方;接著,教保人員同樣粗暴地扯著孩子的手臂拖回教室,更將該名幼童狠甩到地上,幼童跌坐在地,教保人員蹲下將他拉起,竟用兩手抓握幼童兩臂上下搖晃,更以手掩住幼童口鼻。

該私立幼兒園許姓園長指出,活動課程中進行美術課程,小朋友可能不熱衷於畫畫,幼教師引導後小朋友仍不想畫,且有情緒反應,經教保人員規勸仍不停止,教保人員想讓小朋友冷靜,因此帶小朋友到外面去,在過程中產生較大的動作,許園長說,此部分是她要向大家道歉的,該名教保人員已請假,園方也已針對其考績做處置,事發後,該員覺得懊悔,情緒也不穩定。

教育局表示,已再度派員至該私立幼兒園進行法令檢查,查得違法經營國小課後照顧業務,依法裁罰6萬元並命其立即停辦,其餘缺失也責令限期改善。另查幼兒園已對該名教保人員祭出考績丙等及扣除年終獎金之處分。教育局今日除法令檢查外,亦併同進行訪視輔導,由本市資深輔導員到園輔導園方正向管教知能。

針對有違規記錄的幼兒園,教育局會持續列為重點查察對象,強化幼兒園責任機制,希望各負責人能加強教保人員正向管教的知能,對違反規定不當體罰者,也要訂定考核懲處的要求。

社會局表示,家防中心去年9月底接獲通報後,立即會同教育局前往調查,經調查該教保人員確有不當管教情形,後續社會局將依刑事偵查結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對該名教保人員處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並公告其姓名,並移由教育局依幼教法進行後續處理,相關程序正進行中。

社會局長黃志中指出,以往類似的兒少保護案件,均依照「刑事先行」原則,社會局會待刑事裁定後,再進行行政裁罰程序。經檢視本案的流程,依「刑事先行」,雖然能避免一事二罰的情況,但過程過於冗長,為克盡台南市政府對於兒少保護的積極責任,日後對於此類案件落實「有案即查、即裁」,以維護兒童最佳利益。

園方說法始終避重就輕,張萍痛批,隔離、刻意忽視、粗暴蠻力拖行,這是何種幼兒教育?該名教保人員事後傳訊向家長道歉,稱自身情緒管控不佳。張萍痛斥,情緒失控不應合理化為可對幼兒施暴的理由,沒有幼兒教育專業的教保服務人員,幼兒園應依法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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