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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該契約對票價制定並無明確規範,也未直接明定權利金之固定金額,契約在此部分並不完備,市府本於權責訂定各項票價及免費措施,並送議會備查在案,AIPH也對花博卡免費政策、豐原園區免費政策、台中市民免費政策等措施有所意見。而在此次協商會議中,雙方已彼此理解此案並非各自問題,而是肇因於2016年的契約未臻完備之故。
市府表示,對於今會談在兼顧契約精神及台中市民權益的基礎上,雙方共識以「實際平均票價、實際應付費入園人次的1%」為AIPH權利金支付計算基準,補足原先契約內容的缺漏,而台中市政府也將在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的預算金額1680萬元當中,按照實際情況依規定給付,以維護台中市民權益。
AIPH秘書長Tim Briercliffe也表示,很高興有機會說明市府與AIPH達成的協議和細節,以及台中花博的批准歷史,也很高興台中市政府重視與AIPH的密切關係,並符合AIPH對花博組織及支付權利金的期待。
他重申AIPH一向對花博卡在內的免費入園政策有意見,也未進一步認可任何類似政策。不過,雙方已就契約有正確詮釋,並彼此達成共識,這是非常正向的成果。AIPH將持續鼓勵全世界的遊客親身體驗台中花博,他也期待回台中參與4月份的花博閉幕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