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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鄉代表會主席林大福與副主席邱平舜,為尋求連任動作頻頻,被檢方查獲以每票60萬元買票。(圖/記者陳雅芳攝,2019.04.29)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表示,永靖鄉代表會主席林大福與副主席邱平舜,為尋求連任動作頻頻,兩人以四、一拆帳方式,共同集資300萬元,並以每票60萬價碼向5名代表行賄。
▲彰化地檢署動用點鈔機清點查扣之不法所得300萬元。(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9.04.29)
彰檢指出,兩人先將涉案的300萬元現金寄放在前鄉長黃建彰處,伺機行賄,其中詹姓代表不知情而由父親代為收下賄款,其餘的邱姓、余姓、邱姓等3名代表則是親自收受賄款,剩下60萬元則未順利送出。林、邱兩人最後則以6票比5票之差,險勝對手,順利當選。
▲永靖鄉鄉民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被檢方扣案之不法所得300萬元則聲請沒收。(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9.04.29)
彰化地檢署表示,在去年底地方多合一選舉期間,就一再接獲情資顯示,今年3月14日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偵辦,經調查,受賄代表中除了詹文惠不知情而由其父親詹日新收下賄款之外,邱世明、余秉峰、邱柏彰等3名代表是親自收受,餘款60萬元則未送出。
▲彰化地檢署動用點鈔機清點查扣之不法所得300萬元。(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19.04.29)
檢察官認為除代表林大福、邱平舜、邱世明、余秉峰、邱柏彰涉嫌行賄、收賄外,黃建彰等4人則分別涉嫌共同行賄、幫助行賄與收賄,均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扣案之不法所得300萬元則聲請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