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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台中市共有46225席路邊停車格,其中26091格已納入收費,占整體路邊車格約56.5%,未收費路邊車格約2萬餘格占43.5%;不收費車格遭民眾久占問題嚴重,致公共停車資源如同少數民眾自家車庫,不公平也不利地區整體發展。
葉昭甫說,收費措施,地方反映成效良好,顯示民眾並不反對停車收費,而更重視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未來交通局除會積極開闢路外停車場外,更會逐步檢討未收費路段停車供需情形,漸進式納入收費,讓公共停車資源使用更公平。
葉昭甫強調,公有停車場為公有公共設施,市民有公平使用權利,為提高車格周轉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避免少數車輛長時間霸占車格,才考量納入停車收費管理;因此收費不是目的,而是希望讓市民有更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