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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發展局說,今年租金補貼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由2萬1578元放寬為2萬1999元,並放寬未滿20歲已結婚的需求家庭亦可申請。提醒租金補貼申請人,租賃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請民眾申請前務必檢視自身租賃契約書內容並詳實填寫,避免奔波補件及影響自身權益。
相關申請書表可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取或至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網站下載,填妥後併同相關文件送至區公所或市府大樓一樓西側住宅發展科受理服務櫃檯提出申請,也可採郵寄方式申辦或線上申請。提醒民眾,送件的先後順序不會影響補貼審查結果,不用急著開辦初期臨櫃提出申請,以免因人數眾多,增加等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