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零容忍 檢察長提供醫護積極作為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左四)赴中醫大新竹附醫演講,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圖/中醫大新竹附醫提供)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左四)赴中醫大新竹附醫演講,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圖/中醫大新竹附醫提供)

記者常似虎 / 新竹報導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今(25)日邀請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演講,以「我國醫療糾紛處理之現況和展望」為主題,提出醫病互信,尊重專業、暴力零容忍等觀點,前新竹縣長邱鏡淳特別出席聆聽;院長陳自諒表示演講內容意見寶貴,讓第一線醫護人員面對暴力能有積極作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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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兆民提到,職場暴力無國界,醫療場所暴力,以急診室最容易發生;美國2005年的研究報告,74.9%的急診工作人員曾遭病人及家屬言語攻擊,28.1%身體曾受攻擊,超過半數的攻擊事件是由病患引起,最常發生的急診暴力是推擠與抓傷等肢體暴力及吼叫謾罵等言語暴力。在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2009~2014年統計資料,台灣醫療暴力案件數:急診室傷害行為711件、刑事事件1441件、暴力相關事件824件。

因此,朱兆民建議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後,醫護人員可採取之作為,1.速將現場監視器及錄音檔案保留。2.詢問在場曾親見之其他病人或家屬身分資料,提供與偵查機關。3.若暴力事件發生處所係未設有監視器之診間時,在場之醫護人員亦可使用手機等拍攝或錄音蒐證,並提供與偵查機關,此部份並無妨害秘密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疑慮。

朱兆民檢察長也建議,避免醫療爭議,醫護人員有七大項要注意,包含1.事前告知及溝通。2.瞭解病人身心狀況與需求。3.將診療過程或與病人或家屬溝通情形,填載於病歷上。4.病歷護理紀錄,應詳盡填寫妥善保存。5.病歷護理紀錄字跡清晰、避免塗改及紀載中不可留白。6.紀錄中有關人、事、物、過程應立即記錄,避免因記憶不清而造成錯誤或遺漏。7.專有名詞應依正統醫學書寫,以免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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