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過1年半的調查及偵訊,花蓮地檢署於8日判決出爐,將建商劉英麟、建築師游德榮及土木技師陳禎祥具體求刑5年,花蓮地檢署表示,雲門翠堤大樓倒塌,導致共計14人死亡,死者及其等家屬何辜;被告陳禎祥始口否認犯行,顯無悔意;被告劉英麟、游德榮雖坦承過失,然非無推諉部分罪責。
花蓮地檢強調,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計圖之繪製、建築施工之施作、監造、監工過程中,因過失所造成之人禍,不能推給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被告游德榮、陳禎祥等人應憑其等各自的建築師、土木技師之專業智識與能力,為設計建案負責,而被告劉英麟不論是延遲交付或為節省成本,借用文彬營造公司名義,全是因為出於一己之私。
依現行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其法定刑最重僅5 年有期徒刑,花蓮地檢認為,即便處以最重量刑,仍嫌不足,但因須恪遵法律,檢察官具體求刑內容,仍依法量處刑法第276條所定之法定最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