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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長黃進雄表示,只要是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即屬仲介業務範圍,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必須委由合法業者為之,違法者,除禁止其營業外,將開罰新台幣10萬到30萬元不等,如仍繼續營業,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進雄進一步指出,地政局去年製作編印了「不動產交易教戰手冊」分贈各不動產相關公會與民眾,深獲好評,因此今年再製作「不動產買賣防詐騙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防詐騙宣導手冊內容共分二大篇,第一篇為「屋主自售篇」,第二篇為「民眾自購篇」,二篇各自擁有六道防線,讓民眾能夠依循這一道道的防線,來避開交易糾紛,保護自己不掉入詐騙集團圈套中;民眾如有需要,可至地政局地籍科免費索取或掃瞄QR-Code直接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