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鎮長曹乾舜40萬元交保 已向縣府提復職申請

▲日前被羈押停職的頭城鎮長曹乾舜,交保後已向縣府提出復職申請。(圖/頭城鎮公所提供)
▲日前被羈押停職的頭城鎮長曹乾舜,交保後已向縣府提出復職申請。(圖/頭城鎮公所提供)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去(108)年底因涉嫌收取回扣洩漏底標的頭城鎮長曹乾舜,在被羈押一個多月後,昨(15)日以40萬元交保。曹乾舜今天已向宜蘭縣政府提出復職申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被停止職務之人員,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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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乾舜疑似介入頭城鎮一家飯店地上權投標案,涉嫌收取回扣洩漏底標於去年11月28日遭廉政署約談,並由新北地檢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之後,廉政署及宜蘭縣調查站先後約談多名頭城鎮公所人員釐清案情。案件調查告一段落,曹乾舜在農曆年前,於昨日以40萬元交保候傳,他在交保後,隨即出席昨天晚間的頭城鎮公所尾牙餐會,並逐桌向公所人員敬酒。

曹乾舜遭羈押後,宜蘭縣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於12月23日指派縣府參議呂莉莉代理頭城鎮長。曹乾舜交保獲釋,今天已向宜蘭縣政府提出復職申請,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依第三款(被羈押或通緝)停止職務之人員,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因此,宜蘭縣政府跑完復職行政程序後,曹乾舜就可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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