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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社會處表示,欲參加慶祝活動的夫妻,請於109年2月20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二)上班時間向各鄉鎮公所社會課報名,歡迎109年結婚剛好滿50週年(民國59年結婚登記)及60週年(民國49年結婚登記)之夫妻一起來重溫及分享感動幸福的時刻。
社會處提醒,符合資格者請檢具結婚證書或註記有結婚日期之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影本,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登記,逾期將無法受理。
記者蔡若喬 / 金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