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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偵查過程,查知吳姓犯嫌與曾姓、沈姓犯嫌共3人自組不法集團,平時擁槍自重,遇有糾紛即持槍恫嚇他人,另於本市犯下數起強盜、傷害及槍砲案件,為躲避警方查緝,逃亡時不斷更換交通工具與藏匿處所,活動範圍遍及宜蘭、南投、彰化、臺南及高雄等地,行蹤難以掌握。
警方於日前發現曾姓主嫌等3人搭乘計程車落腳南投縣草屯鎮某汽車旅館後,旋即調派警力增援部署現場,以優勢警力展開攻堅,並對空鳴槍威嚇,將企圖奪門而出之曾姓、吳姓及沈姓3名主要犯嫌迅速壓制在地,當場查獲改造霰彈長槍1把、連發手槍及90手槍各1把、改造手槍半成品、霰彈7發、90手槍子彈104發等犯罪工具。並逐一拘捕、傳喚協助接應之共犯到案說明,一舉將這幫持有強大火力的亡命之徒悉數緝拿到案,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