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仔往哪逃!新北強化科技執法 新增車辨及噪音偵測設備

▲環保局聯合警察局執行噪音車攔查取締,維護街頭安寧。(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聯合警察局執行噪音車攔查取締,維護街頭安寧。(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宋原彰 / 新北報導

喜歡改裝排氣管擾人安寧的車主請注意,為保障新北市民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新北市宣布今(109)年擴大科技執法力道,可快速找出非法改裝車輛的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將從現有10處增加至50處,其中配備主動偵測的噪音偵測設備將增加至30處,對曾有非法改裝車輛產生嚇阻效果,對違法汽機車主動出擊,限期要求噪音檢測並造冊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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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擴大增設車辨系統意味「撒出去的網子更大更密,對曾有非法改裝紀錄的車輛有嚇阻效果」,另外加裝噪音偵測設備則可以針對尚未列管、但經偵測有明顯妨礙安寧情形車輛主動出擊,限期要求噪音檢測並造冊列管﹔若是查獲經通知到檢合格車輛再任意變更為未經檢驗合格排氣管者,不需再經過噪音檢測,可直接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民眾對於車輛不當改裝導致噪音無法忍受,新北市自108年5月起導入科技執法,陸續於板橋、中和、新莊、三重、土城、淡水、汐止、林口、蘆洲、新店等主要道路架設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針對違規變更未經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逕行告發,相關執法作為漸收成效。因此決定今年擴大車辨系統設置至50處,其中30處搭配噪音偵測設備主動查緝妨礙安寧情形車輛,並持續聯合警方進行夜間攔查,以積極作為管制噪音車擾寧行為。

▲新北市擴大科技執法力道,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將增加至50處,其中配備主動偵測的噪音偵測設備將增加至30處。(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說明,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規定,新北市針對經檢舉通知到檢合格車輛造冊列管,倘發現再任意變更為未經檢驗合格的高噪音排氣管者,不需再經過噪音檢驗,直接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夜間則進一步強化管制,針對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禁止於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6時行駛於本市境內道路上。

考量違法改裝車輛不僅造成噪音污染,也涉及交通與治安問題,為解決改裝車衍生的擾寧問題,新北市依噪音管制法從嚴管理,累計至今年2月止,造冊列管檢驗合格車輛計7,687輛次,透過車牌辨識系統辨識3,563輛次,其中查獲違規變更未經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車輛784輛次,將依法告發;此外環保局持續聯合警方進行夜間攔查,今年至今針對管制時段使用未經噪音檢驗合格排氣管車輛亦已告發2,835輛次,嚴正宣示管制噪音車決心。

環保局呼籲,喜歡炸街的噪音車車主,不能為了追求個人喜好而影響大多數人的生活安寧權益,而且車輛經不當改裝行駛於道路上,除了衍生噪音問題,也會因為引擎轉速不穩加上騎乘習慣不好,提高行車的危險性,請車主儘速改回原本合法的排氣管,避免被處分大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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