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溫量不過無法應訊 當事人「冰鎮」額頭降溫

▲量了7、8次,體溫仍高於37度,王小姐以冰水「冰鎮」額頭降溫,形成這有趣的畫面。(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量了7、8次,體溫仍高於37度,王小姐以冰水「冰鎮」額頭降溫,形成這有趣的畫面。(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 陳聖璋 /台南報導

律師竟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台南知名律師裘佩恩昨(4)日陪同當事人王小姐,前往台中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應訊,保二刑大堅持體温37度以下才能入內,王小姐量測體溫7、8次,皆高於37度,甚至以冰水「冰鎮」額頭,折騰3小時,才順利進去應訊;讓裘佩恩直呼,「應該是台灣首例律師事務所受疫情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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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表示,當天天氣很熱,約莫下午近3點抵達保二刑大,裘律師量測體溫沒問題,但是她量了7、8次,體溫都是37度以上,因保二刑大規定,體溫必須低於37度才能入內,王小姐只得想方設法,搧風、喝冰水,甚至以冰水置於額頭「冰鎮」,仍然無法降溫。

王小姐說,當天她身體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情形,可能是天氣太熱,加上緊張,導致體溫上升。員警也相當無奈,請王小姐改天再應訊,裘律師見王小姐愈急愈緊張,愈緊張體溫愈降不下來,而且,遠道自台南來,若未完成偵訊,又要再跑一趟,也會增加車馬费,遂建議3小時候再應訊。

王小姐返回男友車上,吹冷氣降溫,直至晚上7點,量測體溫37度以下,得以順利應訊。裘律師表示,該次陪同應訊,因疫情管制影響,多花費3至4小時,不忍向當事人增加請款,就當作疫情影響業務,自行吸收額外增加的陪同費損失,這可算是「律師事務所受疫情影響的首例」。

▲律師裘佩恩說,這次事件可算是「律師事務所受疫情影響的首例」。(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律師裘佩恩說,這次事件可算是「律師事務所受疫情影響的首例」。(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裘佩恩在臉書粉專貼文,「今日下午三點台中警偵陪同案件,由於警局入口堅持體温需要37度以下才能入內偵訊,本人36.5度沒有問題,當事人王小姐第一次量37.2度,休息半小時後,陸續測量了七、八次,這期間當事人用盡搧風、礦泉水冰額頭的方法,但最低一次37.1度,最高37.3度,一直無法入內應詢,員警請我們改日再來。由於我們遠道自台南來,若未完成偵訊,又要再跑一趟,也會增加車馬费,當事人越急體温越下不來,我只好建議三小時後再來警局試試」。

裘律師接著寫道,「請她(王小姐)下男友車之前,冷氣吹飽吹滿,若還是不行,電話告知我,我在附近咖啡廳行動辦公,再決定陪訊或是回台南。結果本次陪同,因為疫情管制影響,多花了三至四小時,不忍多向當事人請款,就當作疫情影響業務,自行吸收多出未收的陪同費損失,終於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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