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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部分申請人屬於與銀行有債務的「警示帳戶」,補助金入帳有遭扣押之虞,針對該情況,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勞工局早與各職業工會溝通,只要勞工在申請給付時向工會說明,一方面工會可在系統上註記,另外再請勞工出具相關債務證明文件,填寫申請書,經勞保局審核後以開立現金支票的方式發給,申請人收到支票,即可持支票及身分證件,親至土地銀行各地分行兌領現金。
勞工局也提醒,縱使法令有保障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標的,但為避免遭銀行先扣押、再爭取返還的時間,建議有需求的勞工朋友循「申請現金支票」模式避免困擾。另外,這項補助申請至5/22截止,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請儘快向投保的職業工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