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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國痛批,「公司說未來『不支援』中華電信,那這些老員工要何去何從?工作權如何受到保障?」、「讓我們感覺老員工就像免洗筷,用完就丟!」。
勞工局說明,神腦解僱工會理事長的行為,涉及工會法第35條第2項「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組織或活動」,因神腦國際企業工會會址設於新北市轄內,勞工局將協助工會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9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也會補助裁決事件律師費用﹔另外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勞工局建議如有明確事證,可提出就業歧視申訴,以捍衛勞動權益。
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防疫跟紓困是政府當前最重要的任務,與中華電信長期合作的神腦國際,不應該在此刻發生片面解僱工會理事長、打壓勞工的憾事。如勞資雙方發生勞資爭議,可向勞工局申請爭議調解與相關訴訟費用補助,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