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愛玩、不爽就開槍 男子判7年

▲手槍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聖璋翻攝)
▲手槍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就是愛玩槍,去(108)年購買一把制式手槍後於台中市街頭射擊一槍打中一處民宅,之後又對空鳴槍;案經台中市警六分局逮捕,並循線查出陳姓、劉姓、黃姓販槍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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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一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林男7年徒刑,陳劉黃等人分別依共同非法販賣手槍罪判處7年2月、4年、5年徒刑。

台中市警六分局調查林姓男子於108年1月24日下午5點55分許,駕車行經台中市區時,掏出手槍對空射擊一槍,打中蘇姓民眾住宅2樓,造成磁磚破裂。過了5分鐘後行經台中市大豐路與潭雅路口時,因後方陳姓駕駛按了二聲喇叭,引起林男不爽,林男掏出手槍伸出天窗揮舞威脅,再朝天空射擊一槍。

第六分局警方循線追緝林男,隔(108年1月25日)日即於國道一號西螺休息站逮捕林男,並於車上起獲巴西TAURUS廠MI LLENIUM PT 111 PRO型,槍號遭磨滅之制式手槍一把、子彈39顆。警方擴大追查槍彈源,循線再逮捕陳姓、劉姓、黃姓等三人販槍集團。

警方調查,陳男及劉男向綽號「砲哥」之不詳男子取得巴西TAURUS廠MI LLENIUM PT 111 PRO型,槍號遭磨滅之制式手槍一把、子彈41顆,再交由黃男尋找買家,最後以新台幣22萬元價格與林男交易,而造成後續之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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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