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火2號機組發電 中市府開罰2000萬元

▲中市府表示,因中火假日違法操作、未遵守停工命令等事證明確,環保局今裁罰2000萬元。(圖/資料照片)
▲中市府表示,因中火假日違法操作、未遵守停工命令等事證明確,環保局今裁罰2000萬元。(圖/資料照片)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針對中火違法重啟2號燃煤機組,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24日連夜前往稽查,發現中火已點火預熱,依照空污法裁處200萬元並命停工;25日及27日再分別由副局長陳宏益及副市長黃國榮率隊稽查運作情形,確認2號機組已確實投煤發電,且27日發電量達到裝置容量95%以上,接近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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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火假日違法操作、未遵守停工命令等事證明確,環保局今(29)晚宣佈依空污法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罰法定最高額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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