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詐騙大陸民眾 電信詐欺機房遭警破獲

▲警方當場查獲13名犯嫌到案。(圖/嘉義市警一分局提供)
▲警方當場查獲13名犯嫌到案。(圖/嘉義市警一分局提供)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三隊於日前接獲清資表示,一名綽號「阿彬」的男子,涉嫌在嘉義市設立電信詐欺機房,專門詐騙大陸地區民眾等不法活動之情資後,隨即與嘉義市警一分局、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等組成專案小組蒐證,並報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建強指揮偵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案經專案小組派員查訪、蒐證及確認詐欺機房實際地點後,即申請維安特勤隊派員支援攻堅,當場查獲第一線人員黃姓犯嫌等9人及第二、三線人員孫姓犯等4人,合計13人到案,並查扣電腦、行動電話手機、教戰手則、假冒公安證件及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

▲警方查扣之電腦、行動電話手機、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圖/嘉義市警一分局提供)
▲警方查扣之電腦、行動電話手機、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圖/嘉義市警一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該電信詐欺集團自109年在嘉義市西區某處設立電信機房,機房利用平板電腦群呼系統發話撥打至香港地區民眾,以「中國移動公司電話欠費」的話術進行詐騙,民眾回電後,由第一線人員告知欠費情形,再由第二線人員假冒公安受理報案,之後由第三線人員假冒檢察官以監管帳戶名義處理轉帳事宜,致大陸民眾遭詐騙,全案詢問後先行將孫嫌等13人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檢察官張建強漏夜訊問黃姓等10位被告及3位涉案少年後,認黃姓等10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4人准予羈押; 4人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二人則予以飭回並限制住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