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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吳姓被害人與鄭姓嫌犯及嫌犯妻子二人為舊識,雙方於案發日,一同至吳姓被害人家中喝酒,鄭嫌因酒後失控,突然從被害人家中廚房取出刀具,劃傷吳姓被害人腹部,並波及在旁鄭嫌妻子,隨後鄭嫌搶走吳姓被害人手上新臺幣2000元財物後騎車逃逸。
警方獲報後立即查訪得知嫌犯位於屏東市租屋處所,經於21時許派員前往現場逮捕鄭嫌,並起出遭搶贓款及刀具等相關贓證物,全案依涉嫌強盜、傷害、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東港分局分局長謝政憲表示,酒後容易產生不理智與脫序行為,呼籲民眾喝酒應量力而為,避免因酒後一時失控鑄成大錯,造成後悔莫及之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