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8大類場域需戴口罩 17日起不配合者依法裁罰

▲ 高市府針對「8大類場域」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查核,同時宣布自8月17日起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法裁罰。(圖/高市府提供)
▲ 高市府針對「8大類場域」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查核,同時宣布自8月17日起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法裁罰。(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陳美嘉/高雄報導

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近日國內境外移入病例亦增加,高市府今(6)日起,針對「8大類場域」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查核,同時宣布自8月17日起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法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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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月5日公布,民眾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及照護機構、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電梯、車廂、賣場或市集(百貨公司、量販店、傳統市場、夜市等)、教育學習場所(補習班、K書中心等)、展演競技埸所(音樂廳、體育館等)、休閒娛樂場所(電影院、兒童遊樂場、酒店、舞廳、夜店、酒吧、KTV、遊藝場等)、宗教場所(廟宇、教會、禮拜、遶境等)及舉辦大型活動時,務必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

為避免疫情蔓延,高市府自6日起針對上述8大類場域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查核,防疫團隊也前往苓雅區補習班、市立圖書館總館、中央公園捷運站及新興區KTV業者執行防疫稽查輔導及宣導。

高市府強調,提高防疫強度是為了讓民眾提高警覺,進入前述「8大類風險場域」務必戴口罩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即日起擴大宣導輔導,自8月17日起,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再次呼籲業者及全體市民共同響應「防疫新生活運動」;外出活動時,若無法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進出8大類風險場域更應提高警覺佩戴口罩;至餐廳或攤販用餐時,可挑選有適當用餐距離、隔板,提供套餐的店家,並配合業者執行實聯制、體溫監測等防疫作業,共同防範疫情捲土重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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