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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張姓男子與吳姓男子(28歲)原為舊識(學長、學弟關係),中秋節烤肉飲酒時,雙方發生口角並互毆,張、吳兩人後來又在電話口角互嗆,吳嫌從家中拿出改造手槍,約凌晨4時58分,前往新市區成功街張男住處尋仇,吳男朝張男開3槍,其中1槍打中左胸,另1槍未擊中、1槍未擊發;吳嫌作案後即駕車逃逸。
警方以車追人,前往吳嫌新市三舍里租屋處,4日上午將吳嫌緝捕到案,起獲改造手槍1把、彈匣1個,無子彈,警訊中,吳嫌對開槍一事深感後悔,全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槍砲罪嫌送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吳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台南地院4日深夜裁定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