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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媽媽29日上午在女兒陪同下到桃檢領取相驗證明書,一度哭倒在地,面對媒體詢問,黃媽媽說家屬曾提供軍方、檢察官相關物證,但後來有部分證人竟轉為被告,但短短8個月偵查結果卻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直呼「司法不公、台灣司法已死」、兒子枉死了」。
針對弟弟輕生案,黃姓中尉的姐姐則說,她們將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黃媽媽提出諸多不合理處表示,「手機從兒子死亡那天起,就被收走保管,軍中電腦卻說不能開、不能解碼,」兒子去接二級場也沒給移交清冊,所有業務要他去概括,甚至購買軍用品也要先代墊,兒子過世後軍方才在11月退給家人約5萬餘元,人死了才拿錢還家屬。
針對黃姓中尉家屬提出質疑與再議訴求,桃檢襄閱趙燕利強調,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針對死亡原因都有詳細交代,檢方也提出QA說明,死者手機與電腦軍送專業單位鑑定,這些也都在不起訴書內說明;對於家屬要向高檢申請再議,檢方充分尊重家屬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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