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清淤工違反契約規定身亡 高市水利局開罰業者20萬

▲高市府下水道維修工程昨晚驚傳發生工安意外,2外包廠商工人疑似清淤受阻,一時大意未依作業規定就逕行進入下水釀成悲劇。(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市府下水道維修工程昨晚驚傳發生工安意外,2外包廠商工人疑似清淤受阻,一時大意未依作業規定就逕行進入下水釀成悲劇。(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鹽埕區昨晚發生2工人受困下水道死亡事件,水利局今(2)日表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是工人主動進入下水道,疑似清淤受阻,一時大意未依作業規定就逕行進入下水釀成悲劇,水利局將依違反契約規定對業者開罰20萬元,相關工地主任和勞安人員等予以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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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檢處也勒令停工,業者重新進行教育訓練,經水利局和勞檢處核可後才可復工。

水利局主秘張世傑昨晚在現場說明昨派工原因表示,昨天上午10點37分左右,水利局接獲1999通報,大公路56號前的汙水管線有阻塞,所以立即派工給維護廠商鎮海公司,大概下午5點多到場清理汙水管線,根據消防局通報,昨晚9點25分救起第1名62歲邱男送大同醫院,9點42分救起第2人63歲林男送阮綜合醫院,兩人送醫後不治。

水利局表示,昨天清理汙水管線並不需要人進入下水道,是由工人打開人孔蓋,再由連接高壓沖洗車的水管去沖洗疏通即可,但2人卻受困下水道,水利局今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

水利局副局長梁錦淵下午表示,看監視器畫面工人是自己下去的,不管什麼原因下去,已違反契約規定,水利局會針對契約規定罰20萬,另針對相關工地主任和勞安人員等予以撤換,另勞檢處也勒令停工,業者重新進行教育訓練,經水利局和勞檢處核可後才可復工。

梁錦淵說,沒辦法得知工人下去真正原因,但研判可能工作遇到困難,原本下午2點多到現場看回報阻塞嚴重需要高壓沖洗車,可能後來仍覺得沖洗仍受阻,而一時大意,未遵守侷限空間作業要點,要先檢測有無危害氣體,以通風設備進行通風,入口放置三角架,身上綁安全索後才能進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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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