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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指出,根據交通隊統計,自102年6月修法調降酒駕違規(法)標準值以來,縣內取締酒駕共計1萬1,021件,其中遭查獲2次以上的酒駕累犯多達1,376人,甚至還有遭獲8次酒駕的最高紀錄者,可見酒駕再犯率確實很高。
縣警察局啟動「取締酒駕」交通大執法一個星期,已強力取締酒駕51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38人,當中不乏許多熟面孔,仍依法秉公處理,絶不寛貸。
為有效防杜酒駕行為,縣警局在強勢執法的同時,也逐一的派員洽訪轄區供應酒類飲宴場所,邀請業者簽立「反酒駕協定」,建構深入、即時的預防性通報網絡,期使人人「醉不上道」,減少酒駕事故發生,共同營造更順暢安全的交通環境。